通 知
为更好地帮助我市低保对象中60岁以上老年人、重度残疾人(市残联认定)以及“三无”人员(无生活来源、无劳动能力、无法定赡养、扶(抚)养人)缓解就医困难,请以上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低保证、残疾证、一寸彩照2张,于8月15日前到市民政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医疗救助证(金)。
特此通知
二连浩特市民政局
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